原標題:“一站式”訴調對接讓訴訟服務進入快車道
——城關區(qū)人民法院渭源路法庭全力打造訴源治理新模式
“感謝法院這么快為我挽回了損失……”近日,案件當事人對由蘭州市城關區(qū)人民法院渭源路法庭、司法所、社區(qū)法律顧問、檢察機關等多家單位組成的調解團隊在調解中尊重事實、以情以案釋法、耐心調解,對挽回自己經(jīng)濟損失表示感謝。
這是渭源法庭全面推進“一站式”訴調對接工作的積極實踐的一個真實寫照。
在法治軌道上將適宜調解的矛盾糾紛導入綜治中心,整合資源力量、“情理法”結合集中化解,是渭源路法庭做深做實新時代能動司法,認真貫徹落實《關于全面推進訴調對接工作的指導意見》,全面推進“一站式”訴調對接工作的積極實踐。同時,渭源路法庭快速反應,全面推進訴前對接工作,以城關區(qū)東崗西路街道為試點,逐步覆蓋轄區(qū)四個街道辦事處,全力融入多方力量參與的基層社會治理大格局。
案件繁簡分流
有效提升案件處理質效
渭源路法庭始終堅持司法為民理念,認真分析轄區(qū)案件量逐年攀升的客觀情況,通過研判案件難易程度、能否送達成功等要素進行案件繁簡分流,深度挖掘訴源治理質效。
“你們這么重視我們的事情,我們怎么能沒有解決的誠意呢?”近日,一起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在渭源路法庭通過訴前調解程序得以成功化解。
鄭某與李某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原定每半年支付一次房租,但李某未如期支付租金。今年3月,李某提出退租后,因經(jīng)濟能力有限無力支付之前所欠租金,李某出具欠條承諾于4月3日前結清所欠費用,但一直未履行。渭源路法庭在接到起訴后,認為該案事實清楚、法律關系明確,適宜訴前調解。經(jīng)征得雙方同意后,遂第一時間對接渭源路街道綜治中心進行訴前調解。
10月24日,在綜治中心牽頭協(xié)調下,由于被告李某不在本地,調解團隊采用線下+線上相結合的調解模式,認真分析糾紛緣由和雙方爭議點,了解被告不按時交納房屋租金的緣由,在歷經(jīng)三個多小時的耐心調解下,被告最終做出讓步,同意減免部分費用,雙方握手言和,成功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家門口。
記者了解到,渭源路法庭對新收民事案件積極引導當事人選擇訴前調解方式快速化解糾紛,在征求原被告雙方意見后,對同意進行訴前調解的案件,及時錄入調解平臺,并對接綜治中心協(xié)調開展訴前調解工作,對當事人不愿意調解或被告聯(lián)系不上的訴前案件,直接導入立案系統(tǒng),杜絕久調不決現(xiàn)象發(fā)生。通過案件分流機制,能夠合理分配辦案資源,將有限的辦案力量用于案情復雜、爭議焦點多、雙方無法達成調解的案件中,從而有效提高員額法官的辦案效率。
聯(lián)動化解糾紛
著力打造訴前調解陣地
近日,渭源路法庭聯(lián)合司法所、社區(qū)法律顧問、檢察機關等多家單位組成的調解團隊成功調解了一起服務合同糾紛案件。
今年5月13日,雙方當事人簽訂《商家合作協(xié)議》,約定由原告通過抖音平臺等為被告提供營銷等協(xié)議約定之服務,后因被告尚欠原告服務費2萬元,雙方產生爭議,原告遂訴至法院,請求被告支付拖欠的服務費。
法庭收到原告的民事起訴狀,在征得原、被告同意調解后,迅速通過人民法院調解平臺將案件推至東崗西路社區(qū)調解中心,并對接轄區(qū)內司法所、派出所、社區(qū)法律顧問等基層治理單位,確定調解時間開展訴前調解工作。在調解過程中,調解團隊從雙方證據(jù)入手,協(xié)調雙方在原告訴訟請求基礎上讓步。經(jīng)過三個多小時的調解后,雙方最終同意做出讓步,并簽署了調解協(xié)議。
據(jù)了解,渭源路法庭積極推動綜治中心與人民法庭、司法所等單位有機融合,采用“6+2”模式協(xié)同聯(lián)動(“6”是指在東崗西路街道辦所轄的6個社區(qū)各建立一個訴前工作對接室,“2”是指在渭源路法庭和東崗西路綜治中心各建立一個訴前工作對接室,建立多方陣地高效服務訴調對接工作),做實陣地建立。在人民法庭指派案件或司法所自行受理訴前案件后,采用傳統(tǒng)和現(xiàn)代判斷式調解相結合,“人民調解員+法官”聯(lián)動化解糾紛的多元調解模式高效開展調解工作,邊探索邊實踐邊學習,逐步引導調解工作規(guī)范化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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